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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三五”人口发展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1-12 13:18:46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第一节 主要成效
       “十二五”时期是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人口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民生福祉得到全面改善,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十二五”人口发展目标全面实现。
       人口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生育水平维持稳定,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4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有效改善,从2010年的114下降为107.2;人口总量调控目标基本实现,2015年户籍人口为9102万人;人口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201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7.7%,年均增长1.5个百分点。
       人口综合素质持续提高。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6.38岁,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逐年下降;城乡居民受教育水平稳步增长,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升到12.5年;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全面提高。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较快发展。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80.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老龄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社会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工作高效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人口服务与管理制度创新取得积极进展。
       重点人群共享发展高效推进。农村贫困人口从2010年的1356万人减少为2015年的380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5.8%;老年人、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发展水平显著改善。
       人口发展综合决策能力不断增强。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完善,人口信息建设加快推进;全省人口基础信息登记更加准确完整,人口基础信息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作用进一步凸显;人口战略研究成效显著,人口工作综合决策和统筹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人口问题决策更加科学。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省人口发展的重要机会窗口期。“一带一路”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以及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四川“三大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为全省人口发展理念转变、人口治理模式创新、人口问题统筹解决创造新动力、新条件和新机遇,有利于推动人口发展新战略的构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今后5年,我省仍将处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性调整突破困局的大背景下,“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的基本省情尚需逐步改变,人口转型发展亦将步入关键时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将面临诸多严峻挑战,人口潜在风险依然存在:
       人口压力依然持续,空间布局需继续优化。四川省人口数量将保持惯性增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矛盾仍然突出,盆周山区等部分区域人口问题还有加剧的风险;支撑“多点多极”战略的区域人口支撑力需进一步优化,人口空间分布与功能分区需要进一步协调;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压力依然严峻,人口集聚模式有待创新,人口城镇化发展质量有待提高。
       转型升级发展面临人才约束,人口综合竞争力需进一步提升。围绕“三大发展战略”,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为核心的创新发展亟需大量人才。我省产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比例偏低,需要以全新的高度和视野在全球范围内聚集高精专人才,助力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人口健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应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不断提高人口综合竞争力。
       人口流动模式发生新变化,合理有序流动面临体制机制约束。人口分布与产业集聚、城镇建设不同步、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不衔接、人口城镇化滞后于土地城镇化等问题依然突出。人口跨区域流动日益突出,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登记难、维护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普遍存在。
       少子老龄化问题突显,家庭发展隐患不断积聚。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201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规模达到1672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0.4%。家庭小型化和空巢化特征更加明显,养老抚幼、疾病照料、精神慰藉等问题日渐突出,老年家庭、贫困家庭、计生特殊家庭、残疾人家庭、流动家庭等风险家庭发展需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和支持。
       人口发展诉求日益复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亟待提升。城市和农村人口、流动和本地人口构成的双重二元结构持续考验我省城市治理能力;“老少边穷”地区人口与社会发展进入攻坚期,实现精准脱贫尚存众多挑战;人口阶层分化、区域发展不均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将加剧人口诉求的多样化、复杂化,对人口服务与管理的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主线,立足战略统筹,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强化人口发展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响应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新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形成规模适度、素质提升、结构合理、治理有序、服务均等的人口发展新格局,为四川实现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人本发展原则。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全省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面向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平等分享的权利,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均衡协调原则。加强超前谋划和战略预判,提早预防和综合应对潜在的人口系统内安全问题和系统间安全挑战,确保人口规模与区域综合承载力相协调,确保人口布局与主体功能区、四大城市群的建设相协调,确保劳动力供给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确保家庭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创新人口发展体制机制,统筹推进生育政策、计生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用全球化、信息化、系统化、法治化和市场化的思路创新人口政策,建成现代人口治理体系。
       坚持综合决策原则。将人口发展融入全省重大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体系,健全重大政策、总体规划、重点工程的人口影响评估制度;持续提高人口信息化水平,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健全人口发展和人口安全预警机制,不断完善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二孩政策效应充分释放,生育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人口素质稳步提升,人口结构更加优化,人口分布更趋均衡,重点人群有效保障,治理手段更加完善,人口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态势基本形成。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推动人口均衡发展,优化人口空间分布
       一、落实全面二孩生育政策新政
       顺应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新要求,完善全面二孩生育服务体系,精心组织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科学制定风险监测和防控预案,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加强分类指导,密切关注过低生育率地区的人口发展,有序和充分释放全面二孩政策生育潜力,科学引导过高生育率地区的生育行为,加大个别地区生育秩序整顿。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水平,继续加强打击“两非”工作力度。做好全面二孩政策调整前后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和完善包括婴幼儿养育、托幼服务、育龄职业女性就业、权益保障等生育支持体系,鼓励按政策生育。推行“家庭—工作”平衡政策,出台降低企业雇佣女性用工成本的政策,有效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合法权益。
       二、促进人口分布与主体功能区的协调
       根据区域资源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围绕主体功能区规划,推动人口梯度迁移,引导人口空间合理布局。加快重点开发区城镇化进程,不断增强人口吸纳能力,促进农业富余人口就地就近迁移,将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引导区域内人口向区域性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集聚。合理推进限制开发区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加大县城和重点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建设,增强城镇人口吸纳功能,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移民,促进分散人口集中居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影响。禁止开发区域应严控人口规模增长,严格限制城市建设和工矿建设空间,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到2020年,绝大多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要做到无居民居住,缓冲区和实验区人口较大幅度减少。推动盆周山区人口与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投入的协调发展,引导“老少边穷”地区人口有序迁出和合理聚集。
       三、促进人口分布与城镇体系的协调发展
       围绕“一轴三带、四群一区”城镇体系格局,建立人口集聚与城市发展相衔接的联动调整机制,促进全省人口有序转移与合理分布,实现城镇体系协调发展。加大四大城市群建设力度,以优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为人口导入途径,完善和延伸城市群产业链,引导人口迁入,推动农村人口非农化转移。加快天府新区建设,推动成都转型发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合理吸纳外来产业人口;进一步加快泸州、绵阳、南充、宜宾等8个区域中心城市发展,分担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加快产业和人口聚集,建设一批百万人口的大城市,打造人口集聚新区;加快德阳、内江、遂宁等12个地区性中心城市建设,建设一批50—10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建设一批10—5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以及10万人口以下的县城,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发展,拓展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和市民化空间。

       第二节 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全面提升人口质量
       一、提高人口健康素质
       着力推进“健康四川2020”发展战略,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保障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加强以预防为主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开展优生促进工程,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大力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和防治力度,特别要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的生殖健康服务。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强化重点传染性疾病及地方病防治。全面普及健康教育,大力推进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大众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定期开展居民体质监测。
       二、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养
       持续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缩小区域、城乡、学校间教育水平差异,保障贫困家庭和流动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更优质的教育,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均等化发展,全面实现民族地区12年免费教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开展多形式、多类型、灵活多样的普惠性托幼服务,到2020年,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覆盖率95%以上。建立义务教育常住人口学位供给和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应对学龄人口波动;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面普及高中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
       三、提高人口思想道德素质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学习和教育,深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四川建设,提升人口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宣传,积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诚信建设制度化、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创新开展道德讲堂。加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力度,力争2020年建成6个全国文明城市,实现地级市省级文明城市全覆盖。推动新型家庭文化建设,推动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建设,培养城乡居民科学文明、低碳环保、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与习惯。

       第三节 加强创新创业能力建设,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
       一、提升人力资源支撑能力
       综合应对劳动年龄人口总量下降和结构老化趋势,不断提升基础性人力资源有效供给水平。围绕“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建立人力资源供需预测机制,定期发布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人才需求目录,促进人力资源供需有效衔接。完善政策指引,健全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转移升级和新农村建设,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进一步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提升职业女性发展空间,加大女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充分发掘社会性别红利。加强对大龄劳动力、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长期失业者等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和服务,提高就业技能和市场竞争力。
       二、提升人口就业创业能力
       建立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教联盟建设,引导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大力发展适应产业需要和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服务能力。健全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开展新兴产业从业人员专项职业培训行动,加强一线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春蕾绽放———女大学生创业微计划”,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加大对技能人才的表彰激励和宣传力度,弘扬“工匠精神”。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搭建蓝领培育基地平台,加快集聚急需紧缺技师人才,提升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技能人才保障能力。加快支持农业创客中心、电子商务孵化园、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青年(大学生)现代农业创业园等一批创新创业载体发展的人才队伍培养,促进人才创业能力提升。
       三、提升人口创新发展能力
       推动人才开发与产业发展、创新发展深度融合,培养聚集一批国家和全省战略重点领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等急需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推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加大“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等重大引才工程实施力度,开展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在川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川就业等试点工作,鼓励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川投资兴业。加快集聚创新创业精英人才,依托海内外引智平台,创新柔性招才引智机制,大力引进创新型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加强产业园区、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集聚。鼓励和支持跨省份、跨地区以及在国外开展人力和智力引进和交流活动,择优资助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接受国外技术培训。

       第四节 促进重点人群发展,推动社会和谐共进
       一、持续推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以高原藏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为主战场,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统筹推动“四大片区”扶贫攻坚,按照“六个精准”要求,大力实施“五个一批”扶贫计划和专项工程,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促进贫困地区协调发展。实施就业脱贫,扩大贫困人口就业规模,提高贫困人口就业质量,引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立足当地资源实现就地脱贫。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推动落实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的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城乡低保标准,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实施教育脱贫,加大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倾斜,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要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实施易地搬迁脱贫,较难实现就地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工程,推动欠发达地区人口向省内区域中心城市、中小城市、重点小城镇转移。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围绕“五个老有”目标,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和老年人监护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口健康管理,建立老年人口健康信息库。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口社会参与能力。充分利用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资源,适当增加面向老年人的文体服务项目和健康知识教育,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三、优化妇女儿童友好型发展环境
       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扩大妇女儿童福利范围。将社会性别平等全面纳入法律体系、公共政策和社会文化,健全女性参与的机制平台,增加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机会,增强女性决策治理的影响力;加大女性教育创新投入,提升女性人力资本,拓展女性就业创业空间;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扩增产儿科服务资源,大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营造儿童友好型环境,完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困境家庭儿童发展机会,完善多维立体的儿童保护网络;支持儿童全面有个性发展,深入推进“科学种子计划”,建立儿童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培育机制。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孤儿成长,帮扶“五失”青少年,培养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四、构建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环境
       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基本保障水平。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行残疾人精准康复,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成“互联网+”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扶持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推动残疾人慈善事业和服务业发展。实行残疾儿童少年12年免费教育,对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建设四川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残疾人多层次、多渠道就业,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机构)扶持项目,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继续推进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民族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第五节 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提高人口保障能力
       一、推动家庭发展能力建设
       加快建立和完善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建立家庭创业支持体系,加大对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支持力度。建立家庭就业支持服务体系,加大对就业困难家庭、失独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重点扶持,提高家庭经济建设能力,特别推动藏区、彝区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居家服务的政策扶持和服务体系,提高家庭照护能力,培育和完善家庭服务业市场,落实六类家庭服务业的就业补贴和岗位奖励。全面开展“幸福家庭·和谐发展”活动,建立家庭和谐幸福指数,探索建立家庭和谐幸福评价体系。
       二、推动家庭保障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服务。探索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的人口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住房保障水平。健全多层次困难家庭专项救助制度,加大对孤儿监护人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受灾家庭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加强计划生育家庭风险抵御能力建设。
       三、推动新型家庭文化建设
       继续建设家庭文化、宣传家庭美德,着力培育良好家风。推动现代家庭教育,注重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发展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弘扬孝亲文化。继续深入开展“培养合格人才”“美德少年评选”等活动,丰富现代家庭教育内容,注重人口全面发展。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妈妈、最美家庭”活动,推动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青春健康教育”等活动,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倡导婚姻自由平等、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社会性别平等的观念,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家庭生活方式。

       第六节 健全人口信息系统,增强宏观决策支撑
       一、建立多渠道人口信息采集机制
       建立科学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统一人口基础信息指标体系,规范采集标准。创新信息采集机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以社会网格化管理和“一标三实”人口信息采集为基础,确定网格划分与调整、数据流程与标准、采集内容与周期、分工合作与协同,统筹人口基础数据采集和更新。开辟人口数据采集渠道,综合行政收集、网络搜取、有偿购买、传感收集等方式,建立自动、精准、实时的人口大数据采集体系。整合公安、统计、卫生计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部门的基础数据调查工作队伍,推动基层人口信息化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
       二、创新人口信息管理体系
       推动建立省级人口数据库,深化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全力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和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建立实有人口居住登记制度,变静态的户口登记为动态的居住登记。建立并完善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迁移与流动动态监测数据库,构建人口管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人口发展规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社会治理决策工作提供服务。完善政府数据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人口信息管理体系。建立数据实时共享的信息交换制度,整合各部门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形成跨部门的人口信息交流机制。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明确信息资源共享的职责和义务,厘清共享数据的范围和边界,确保共享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及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创新和改革人口信息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信息采集、平台建设、数据共享、信息比对、信息利用等方面工作考核指标。
       三、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
       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与有关部门、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建立合作机制,推动人口与区域发展方面的重大课题研究。制定政府人口信息数据资源开放计划、目录、标准规范及安全保护准则,统筹管理可开放政府数据资源,提供面向公众的人口数据服务。推进可开放政府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利用,鼓励运用大数据技术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挖掘应用。
       四、推动人口数据决策应用
       科学监测和评估人口发展状况,建立人口发展预报和预警制度,加强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相关数据信息的采集和深度分析,实时发布人口发展动态信息和人口安全预警信息。拓展人口大数据在城镇规划、产业布局、城市运营、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决策水平,提高人口宏观综合决策能力。切实加强人口限制区、疏散区、稳定区和聚集区建设研究,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产业结构的优化促进人口分布的优化。强化人口工作的综合决策,制定人口发展评估体系,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出台之前,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政策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第七节 完善人口政策体系,提高人口治理能力
       一、分类推进人口落户制度
       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差异化的落户政策,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实施居住证制度,消除城乡户籍制度附带的福利差异,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条件,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同特大城市落户挂钩,合理管控特大城市中心城区人口规模。全面放开大城市及以下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健全大城市及以下常住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吸引优秀青年人才留川、来川创业安家。区分大城市不同区域,分类制定指标控制,户籍人口比重低的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中小城市以农业转移人口和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全面放宽人口落户政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城镇化。
       二、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发展
       创新流动人口服务体制机制,保证流动人口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子女有教育、政治有参与、维权有渠道、生活有质量。整合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工商、教育、民政、司法等服务资源,完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体系、信息平台和数据库。逐步拓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水平,推进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由防范、控制型向人性化、服务型转变。拓宽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引导流动人口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引导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治理,促进流动人口与本地人口的互动与交流。消除户籍人口与流入人口服务不均等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流入人口与户籍人口均享城市公共资源。
       三、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合理增加省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围绕标准化、均等化、法制化,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服务项目和标准,促进城乡间、区域间服务项目和标准的有机衔接。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区域间、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要切实改善“老少边穷”等欠发达地区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满足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积极推动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发展,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制定发布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推行特许经营、定向委托、战略合作、竞争性评审等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应用新技术、发展新业态,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衔接,让各类人口分享均衡高效便捷的优质服务。
       四、完善多元主体的人口协同治理模式
       完善社区与政府、市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机制,形成公众参与、市场运作、多元共治的人口协同治理格局。构建多方互动的治理平台,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人口治理的评估,强化公共治理监督。继续加快完善民族地区计划生育服务和治理体系建设。

第四章 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人口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构建有利于开放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和共享发展的体制环境,加强统筹协调,完善保障措施,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提到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人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总体部署。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形成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和格局,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制定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将规划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严格执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人口发展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评、选拔、奖惩的重要内容。

       第二节 强化法治保障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推进人口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积极推进地方性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健全我省人口治理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

       第三节 完善投入机制
       坚持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落实人口发展政策相关经费,保障人口发展重点项目的实施。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地震灾区人口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用效益。

       第四节 重视舆论引导
       进一步加强人口省情宣传工作,注重新媒体在人口发展宣传中的作用,形成“开放、创新、和谐、诚信、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尚。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完善新闻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制度,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应急管理。注重人口舆情监控,准确研判人口发展形势。畅通各级卫生计生部门的信息传递渠道,构筑有序高效的人口宣传网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注重交流与合作。

       第五节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人口队伍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满足人口发展内涵不断拓展、服务层级不断下延、服务对象不断增多、工作总量快速上升的发展需求。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服务思想。以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加强人口信息队伍、人口服务队伍和人口管理队伍建设。推动人口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建设,针对人口业务范围、服务层级、服务对象的差异,加强人口工作队伍的专业素质培训。

       第六节 完善评估监督
       做好规划的任务分解,确保规划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推动规划全面落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各级政府应定期组织监测、跟踪人口发展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城市规划、产业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的人口支撑评价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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