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清洁生产审核规范〉和〈工业清洁生产实施效果评估规范〉的通知》(工信部节〔2015〕154号),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广安市、达州市、阿坝州共85家工业企业编制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现将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从编制情况来看(详见附件)85家工业企业对清洁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围绕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提出的中高费方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后对改善和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请相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和推进机制,确保审核报告中拟定的中高费方案项目按期实施,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对已完成的中高费方案项目企业按照《工业清洁生产实施效果评估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