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集依法行政典型案例的通知》(川府法指函〔2015〕2号)要求,现就征集全省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征集依法行政典型案例,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指导、行政执法、行政救济4大类。其中,行政执法案例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7小类,行政救济案例又分为行政复议、行政补偿、行政调解、行政赔偿4小类。各地可按照以上分类,选择性报送具体案例,要充分体现指导功能,既可以是正面案例,也可以是反面典型。注重选择案情疑难复杂、争议较大,或者容易发生执法偏差,或社会反响强烈、受到普遍关注的案例。
二、编写要求
案例主要包含要旨、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处理结果及理由说明、编者后语等内容。其中,要旨是对案例争论焦点、主要观点进行概括,不超过100字;有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说明的,可以选择编写编者后语。案例中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不用真实名称或姓名。报送格式及用语规范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针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编写依法行政典型案例,于2015年9月4日前向我委报送不少于1篇依法行政典型案例。报送的案例请注明报送单位、撰写人及联系方式。
四、结果运用
我委对征集的依法行政典型案例,将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予以筛选和审查,对内容丰富,针对性和指导性较强的案例,将以适当的方式在全省经信系统内予以刊登,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作为全省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或向有关刊物推荐发表。
联系人:赵(王景) 宋加斌
联系电话:028-86264820、86263378
电子邮箱:3079161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