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2日,我省唯一的碳交易机构——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外交部、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农业部、中国气象局等八部门和专家的交易机构备案联合审核。4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备案通知书》,明确将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纳入备案交易机构。
至此,我省成为继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等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之后,全国非试点地区唯一拥有国家备案碳交易机构的省份,这是四川跨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行列的重要标志,也是推进省委建设西部碳交易中心战略迈出的坚实一步,对于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我委将以此为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尽快制定出台我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和配额分配方案,推进碳排放盘查核查、重点排放单位管理及碳市场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继续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