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把投资作为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全力抓好投资各项工作,全省投资实现了平稳开局。
一、一季度投资完成情况
一季度,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030.3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794.2亿元,同比增长17.4%,低于全国0.2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列全国第3位。一季度完成投资占全年奋斗目标任务的21.22%,完成进度比去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3月当月完成投资2440亿元,创单月完成投资历史新高。
二、投资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重点项目、重点领域投资支撑作用明显。一季度,全省50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2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19.9%,其中50个重点推进项目完成投资167亿元。从重点领域完成投资情况看,全省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及社会事业三大重点领域完成投资4017.2亿元,增长12.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80%,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项目投资规模实现平稳增长。一季度,全省在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继续组织市州新项目开工建设,全省新开工项目2913个,计划总投资2707.4亿元,同比增长8.9%。在新开工项目带动下,全省施工项目个数达到15362个,增长5.4%,投资总规模达到4.6万亿元,增长11.9 %。
(三)资金到位总体情况较好。一季度,全省到位资金6544.3亿元,增长11.7%,较好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在到位资金中,增长较快的分别是,国家预算内资金到位519.6亿元,增长20%,高于去年同期1.9个百分点;自筹资金到位4326.3亿元,增长12.9%;其他来源资金1008.9亿元,增长14.6%。
(四)大部分市州投资发展势头良好。一季度,各市州投资总体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其中15个市州投资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6个市州投资增速超过25%。从“五大经济区”投资情况看,川南、川东北经济区投资增长最快,分别增长28%、24.4%,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11.4个百分点;成都、攀西、川西北经济区投资分别增长7.3%、9.1%、3.7%,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7、3.9、9.3个百分点。
(五)民间投资继续较快增长。一季度,全省完成民间投资2909.3亿元,同比增长17%,比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高4个百分点,占全省投资的比重达到57.8%,比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对全省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2.9%,拉动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5个百分点。
今年一季度全省投资实现平稳开局,为实现全年2.37万亿元投资预期目标起好了步、开好了头。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特别是当前投资运行中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工业投资增长放缓。一季度,全省完成工业投资1685.2亿元,同比增长4.3%,增速虽较1-2月回升1.2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全省投资平均水平8.7个百分点。二是成都、绵阳等地区投资增长乏力。一季度,成都投资负增长2%,绵阳市投资仅增长1%。三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小幅回落。一季度,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889.4亿元,同比增长15.1%,增速比去年同期和全年分别回落1.1、2.9个百分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促进我省投资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季度需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近期省政府就将出台全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各地和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投融资领域改革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正确引导社会投资方向。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抓紧出台《四川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修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以及备案管理办法等,全面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投资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着力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投资稳定增长。督促成都、绵阳等重点地区继续加大投资工作力度,特别是组织协调成都市抓好天府新区、新川科技园、经开区等重点区域投资的稳定增长,加快实施地铁、大运汽车工业园、一汽铸造等一批重点项目,尽快扭转投资下滑局面;突出抓好列入省政府重大项目计划的151个工业项目、500个投资过亿元的重点工业技改项目,认真落实好现行财税政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投资止滑回升;积极落实国家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政策,加快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住房建设;落实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铁路项目加快实施。
(三)千方百计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抓住二季度项目施工的黄金季节,一方面推动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特别是灾区市州要全力以赴抓好“4?20”芦山强烈地震、“7?9”特大暴雨洪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尽快形成更多投资额;另一方面抓紧组织新项目开工建设,对列入今年开工计划的项目,加大协调服务工作力度,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尤其要重点抓好去年“三大投资促进活动”等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和开工建设。同时,推动已落实中央、省预算内资金项目的加快实施。
(四)继续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引领作用。严格按照省政府下达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强化协调服务、督促指导和激励约束,重点在土地、资金等要素方面全力保障。定期对重点项目特别是进展滞后的项目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影响项目推进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促进更多重点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投资效益。
(五)全力做好投资要素保障。组织召开二季度重点项目金融对接会,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积极帮助落实项目资金,鼓励金融机构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积极支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按照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中西部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全力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省级相关部门要尽快安排下达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省级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对投资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全力做好用地保障,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继续实施重点项目用地计划梯度保障机制。加大煤电油气运和征地拆迁等调配协调力度,推动投资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