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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4-26 11:08:53
       一、现状与形势
       标准和标准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 加强标准化工作,对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服务省委、省政府“三大发展战略”和“两个跨越”奋斗目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活动形成最佳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期间,我省标准化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国家和省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对推动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规范社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作用,全省标准化事业发展跃上新台阶。 标准化基础能力大幅提升,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标准化技术服务和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标准体系结构不断优化,标准创新领域不断扩展,标准化技术基础不断夯实,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成果显著,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标准转化率大幅增长。
       标准化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国的标准化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标准体系不尽合理、标准缺失老化、质量水平不高,市场供给不足、标准化管理体制不顺等短板亟待补齐。 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先后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和《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标准化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此,构建科学合理、支撑有力、操作性强的标准化发展体系,制定我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是加快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的必然选择和促进我省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提高标准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为准则,坚持“依法推进、放管结合、统筹协调、创新驱动、重点突破”原则,围绕国家和省上一系列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推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加强标准化法制建设,加快标准研制,优化标准体系、促进标准提质,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夯实标准化技术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调推进的标准化共治格局,为四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 依法推进。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完善地方标准化法规体系,及时清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标准化重大改革与地方法规、规章有机衔接,科学统筹改革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以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标准化改革创新。
       2. 放管结合。 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大胆的放,精准的管,把该放的放开放活,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突出强制性标准的统一管理和实施监督,突出推荐性标准的公益属性,培育团体标准,放开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的效率和能力。
       3. 统筹协调。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注重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社会各类组织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标准化社会共治新格局。
       4. 创新驱动。 全面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标准创新体系,强化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提升标准技术水平,促进技术与标准同步、产业与标准同步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5. 重点突破。 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在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要行业和重大项目的标准化建设上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使标准更加满足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国际经贸合作的需要。

       三、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支撑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四川特色的标准化体系基本建成。 标准化战略实施更加深入,标准化工作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标准实施的评估评价、信息反馈机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参与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普遍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明显提高;支撑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标准体系进一步优化,标准的适应性、有效性、竞争力和应用水平显著提升,标准与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市场监管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更加紧密;快捷高效的标准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延伸;满足需要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基本形成;关键技术、核心技术标准转化率大幅增长,重点优势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能力明显增强,标准的国际化水平显著上升,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充分显现,标准化工作总体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在现代农业、新兴产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节约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实施标准化专项工程 10 项;新建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100 个;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500 项,批准发布地方标准 600 项,培育团体标准 300 项;创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1—2 个,新建省级以上标准化技术组织 10 个;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率达100% ;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 40% 。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健全标准体系。 全面落实国务院标准化深改方案,结合四川“十三五”发展重点,形成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主,地方、团体标准相互配套、科学合理、适应发展的四川标准体系。 取消强制性地方标准,优化推荐性标准,简化地方标准审批流程,缩短标准制定周期,加快标准更新速度;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联盟制定团体标准或联盟标准,支持专利技术、核心技术融入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全面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融入企业标准,促进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同步发展;推动军民标准通用化,推进军队采用民用标准,将先进适用的军用标准转化为民用标准,推动军民标准深度融合。
       (二)强化标准实施应用。 建立标准实施推进机制。 明确标准实施中有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强化企业实施标准主体责任,推动政府和部门出台符合发展需要的标准实施配套措施;抓好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规范标准解释权限管理,健全标准解释机制;建立完善标准化统计分析制度,适时发布标准化现状和发展趋势年度报告;加大标准化试点示范力度,提高试点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推动政府和部门在制定政策和履行职能时,积极引用和有效使用标准,应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等手段,促进标准实施,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自身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实施“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以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执行标准为参照,通过标准比对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切实增强“四川造” 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标准监督管理。 建立标准分类监督机制。 完善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建立完善符合性检验检测、合格评定等推荐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推荐性标准制定主体的实施责任。 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 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加强对标准实施效果监督评价,强化重要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形成标准化工作良性循环。 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强化反馈信息的分类处理和综合分析;加强标准实施社会监督,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共同监督标准实施。
       (四)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企业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先进性标准。 加强企业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引导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 充分发挥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以及社会团体和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利用自身优势参与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标准研究制定、实施推广、评估评价和持续改进等工作。 充分发挥标准化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延伸标准化信息服务触角,通达标准化信息渠道,强化标准化社会教育,提高标准化社会意识,形成标准化社会共治格局。
       (五)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 鼓励、支持我省专家和机构担任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职务和承担秘书处工作。 培育、发展和推动我省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发挥标准化对“一带一路”战略支撑作用,在石化、钢铁、水利、特高压、智能电网、轨道交通等创新技术和对外贸易等优势产业上,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地区)的标准互认,促进四川标准的海外推广应用;围绕我省大宗贸易、工程承包、对外援建、产品成套输出开展标准比对跟踪、分析和研究,加强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加强对“走出去”关键问题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策略的研究,推动以四川标准“走出去”带动四川企业、产业、产品和服务“走出去”。
       (六)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培养和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标准化人才需求。 加强全省标准化技术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增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建立完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激励和退出机制。 支持标准化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化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提升标准化科研水平。 支持符合条件的标准化科研机构承担科技计划和标准化科研项目。 加强四川标准文献馆和服务平台的建设,拓展标准信息服务领域,提高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重点领域
       (一)农业农村标准化。 以农业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大力开展现代综合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 抓好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生产加工、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社会化服务等方的标准研制,加强农业标准的实施、监督,强化农业标准化信息与管理,促进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全面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工业标准化。 围绕“中国制造 2025 四川行动计划”,加快健全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基础领域和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力度,强化标准实施、推广和应用,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推动四川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三)服务业标准化。 完善相关标准体系,重点抓好旅游业、会展业、商贸流通业、餐饮业、社区物业等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服务外包等领域标准的前期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强标准实施效果跟踪评价监督力度。
       (四)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标准化。 针对我省城乡发展特点,按照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重点抓好文化、教育、就业、公共安全、医疗卫生、民政服务、防灾减灾等领域相关标准的研制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实施效果跟踪评价监督力度,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五)生态文明建设。 以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为着力点,加强生态文明标准化建设,推进天然林、矿产资源保护、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节能减排、生物多样性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水资源保护、循环经济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重要生态和环境标准研制与实施。 大力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提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水平。

       六、重点工程
       (一)节能环保装备标准化推进工程。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装备、水污染防治装备、固体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装备、低温余热余能利用装备、监测仪器等重点领域技术装备的标准研制,大力推进高效清洁节能锅炉窑炉、高效节能电机、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清洁能源装备、再制造和节能环保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成果向标准转化,组织研制一批小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相关标准,建立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标准化信息平台。
       (二)电子商务标准化推进工程。 完善电子商务管理标准体系,加强信用服务、标准规范、在线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标准体系建设,围绕优势产业制定交易和服务平台标准,积极开展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相关领域标准研制。 围绕电子商务认证技术和服务、电子商务物流技术和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管理、信用评价、电子支付等领域,研究制定关键技术和共性基础标准。 加强相关重要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促进标准实施应用,建设标准实施效果跟踪评价机制。 加强大宗商品电商平台、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技术与服务标准化建设,运用统一信用代码、物品编码等手段推进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三)现代物流标准化推进工程。 围绕专业市场、专业物流中心和大型综合物流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物流标准体系,加强通用基础类、公共类、服务类及专业类物流标准制定,重点开展物流安全、物流诚信、绿色物流、先进设施设备和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城市共同配送等创新物流模式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及推广应用。 推进物流设备及服务认证,鼓励物流企业采用物流计量、货物分类和作业流程相关标准,加强行业协会、媒体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督标准实施机制的建设。 推进大型物流企业、配送中心、售后服务平台、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平台开展物流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加快物流标准化专家库建设,强化物流标准化人才培养。
       (四)旅游服务标准化推进工程。 建立健全旅游基础标准、旅游服务管理系统标准、旅游服务提供系统标准和旅游服务工作标准四大业务领域标准,形成完善的旅游标准体系。 优先发展旅游安全领域标准、旅游公共服务领域技术标准以及旅游科技推广领域的标准。 实施绿色四川旅游行动,制定绿色旅游企业认证标准,加快绿色旅游景区(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绿色饭店(营地)等标准研究工作。 重点研制旅游设施及服务安全、旅游交通服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旅游特色街区、旅游厕所、露营地(自驾车营地)、旅游引导标识系统以及旅游行业岗位培训考核等相关领域的标准。 实施标准化示范工程,培育优质旅游品牌。
       (五)公共安全标准化推进工程。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贯彻实施石油天然气安全生产、化工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机械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等方面标准。 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标准化研究,重点制定食品快速检测及筛查、非法添加物鉴别、掺杂使假鉴别等相关标准,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和食品供应链追溯系统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 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标准化水平,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和监控标准体系,加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公共信息管理、刑事侦查管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等领域的标准制定。
       (六)健康养老服务标准化推进工程。 大力开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研制,完善健康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聚焦我省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健康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设施、健康养老服务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制。 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快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医疗、营养保健、健身休闲等领域标准的前期研究,重点推进标识规范、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技术、服务设施、服务机构、服务信息传递以及服务质量等特征性标准的制订。 加强重要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积极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标准化试点示范,促进相关标准的实施、推广与应用,提升健康养老服务业标准化整体水平。
       (七)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推进工程。 推行医疗服务标准化,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医疗服务标准体系,重点加强医院服务流程标准化和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 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公共医疗信息和管理服务的标准化,推动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等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鼓励制定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提供和卫生信息服务、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管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标准。 开展卫生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价试点,建立卫生标准宣传、培训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强卫生标准的宣贯实施。
       (八)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工程。 创新并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加强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共有属性研究,研制一批保障政务服务公平公正、透明高效、诚信可靠的标准和规范。 推动重点标准实施,建设地方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重点加强电子政务服务标准化研究,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扎实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努力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拓展延伸。
       (九)生态环保标准化推进工程。 建立健全生态和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价、自然保护区、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研究,积极推动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监测布点、监测和评价技术标准,放射性污染防治、废物处置、城市垃圾处理技术、防腐蚀、水土保持、荒漠化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服务、生态风险评估、天气变暖、雾霾天气、沙尘暴等天气原因评估等领域相关标准制定。 修订大气、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制定流域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建筑施工颗粒物排放标准。
       (十)新型城镇化标准化推进工程。 依据《四川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提升城镇化质量的引导支撑作用,加快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具有引导性、系统性和全局性的标准的前期研究,围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建筑产业现代化等改革重点领域,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基于我省实际的地方标准。 到 2020 年,涉及新型城镇化的标准基本满足我省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实际需要,能够支撑保障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落实,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企事业单位积极响应、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整体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全省各地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
       (二) 加快法治建设。 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快《四川省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订进程。 清理我省现行标准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及时修改和废止,尽快形成与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衔接配套的地方标准化法规体系。
       (三)构建多元投入机制。 各级财政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 制定强制性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标准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 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加大标准化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以各种形式赞助支持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
       (四)注重宣传引导。 加强标准化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传播标准化工作理念,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标准的研制、推广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要加强标准化体系规划的组织实施,制定适应本地、本行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明确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路线图,健全相应推进机制,形成组织实施有力、建设方向明确、各方积极参与、协调配合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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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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