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和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重大政策措施,推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运行机制。
(三)指导各市(州)人民政府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林草局、省医保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并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在部门(单位)的落实;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