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四川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利用2016年四川电网统调统分水电站超发电量收益清算资金对公用燃煤机组欠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公示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12-27 11:15:34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维持四川电网统调统分公用燃煤电厂正常经营,促进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统调统分公用燃煤机组电价补偿措施》(川发改价格〔2015〕891号)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2016年四川主网统调统分水电企业超发电量的函》(川经信电力函〔2017〕786号),经研究,决定利用2016年四川电网统调统分水电站超发电量收益清算资金,对我省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现有统调统分公用燃煤机组欠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2016年四川电网统调统分水电站超发电量共379345万千瓦时,按超发电量的50%进行清算(每千瓦时0.10元),形成收益清算资金18967.25万元。

  二、利用上述收益清算资金18967.25万元对2016年四川电网统调统分公用燃煤机组欠发电量2155036万千瓦时进行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88分。

  三、各燃煤机组补贴金额及对应水电站超发收益清算资金。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资源和环境价格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

  联系人:任筱虎,联系电话:028-86702116。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资源和环境价格处),邮编:610021。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上一篇:关于推进省管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通知
下一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农业用水省管骨干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