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以及我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部署,经省医改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将《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系列文件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统筹协调实施;要对改革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及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导督查和监督检查,分析研究并及时反馈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评估改革经验和成效;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相关培训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矛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改革顺利平稳推进,取得实际成效。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