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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办理2015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5-08-24 17:11:05
各有关企业
  《2015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和《2015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422号)已发布。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41211日-1225
  二、申请条件
  12014101日前在四川省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2013年和20141-9月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纳税记录。
  320122014年在海关、工商、税务、外汇、检验检疫
粮食流通、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
  4、企业提出的分类申请必须符合公告中对应的基本条件和必须条件(见公告附件)。
  5、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3年第4号令)的行为。
  三、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1、申请企业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转报书面请示一份(扩权强县可直报)。
  2、申请企业书面申请一份。
  3、申请企业填写的《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或《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单页2份(其中一页需装订进企业书面申请后)。
  4、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5、企业2013年和20141-9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税务(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资料一份,并加盖鲜章。
  6、企业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遵守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规定的证明材料一份。
  7、企业2012年至2014年在海关、工商、税务、外汇、检验检疫、环保等方面有无违规记录的说明一份(第三方机构出具或企业承诺)。
  上述申请材料,企业需如实填写,并承诺内容真实可靠,按序装订成册后于1225日前报送受理机构,所需查阅文件及相关表格请自行登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内设机构-经济贸易处页面下载。
  四、受理机构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济贸易处 
  通讯地址:成都市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1905房间 
  联  人:何 
  联系电话:028-86705823
  传    真:028-86705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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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